Friday, May 9, 2008

可恶阿

今天我终于知道恨之入骨的感觉是什么,我终于了解恨一个人可以从他的头恨到他的脚趾。

事情是这样发生:

由于大伙儿考完试,没立刻回家。大伙儿便打算到蛮远的旅游景点观光下。。。当一切都如预期般进行时,当我们只欠还没去租车时,其中两个却突然改变初衷。。。当我们问为什么改变主意时,他们却以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说要到KK(城市)办事。问是什么事能把我们筹划了好些日子的旅程给放下,他们却很厚脸皮的看着他们面前的电脑,当我们问的话耳边风。。。

在那个时候,我真的很想一拳打过去!如果他们随便编个理由我也就算了,竟然当我们问的话耳边风,到底他们当我们是什么?若是不愿意去,当初为何又要答应?既然要毁约,也应该花点心思想个理由来吧。。。不是一句有事办就可敷衍,而且当他们说有事办时,脸上一点愧疚感也没有,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理所当然,不可一世的脸孔。。。

真的好想但他们家里去,看看他们爸妈是如何把他们拉拔长大的。。。若他们爸妈也是如此不屈人世间的礼仪习俗,那我就不怪他们了,我还会同情他们在这种环境长大。。。可怜的孩子。。。

不过,庆幸的是,下个学期我没住宿舍了,所以我不会有任何机会会与他同房,而且我们上的课与上课的地点都不同,所以可以说我们以后没机会见面了。。。哈哈。。。就算以后在路上看见对方,我想我会连嘴角微微上扬的动作也懒得做。。。

看起来我是很小器对吧?对,我承认我是很小器的。对我很好的人,上刀山下油锅,没问题!对伤害过我的人,我是绝对无情可说。这是我的性格。爱恨分明的一个人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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